党建之窗 | 理论学习 |
市局直属学校党组织:
现就2026年1月份党组织生活和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提出如下要求,请结合实际,贯彻执行。
一、读原著
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五卷、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<建议>学习辅导百问》
二、理论学习
1.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《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》(2025年12月15日发表于《求是》)
2.习近平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《坚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 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》(2025年12月16日发表于人民日报)
3.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强调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》(2025年12月27日发表于人民日报)
4.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》(2025年12月31日发表于《求是》)
5.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(2026年1月1日发表于人民日报)
6.【举案说纪微课堂】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(温纪通〔2025〕12号)(此件用于学习教育,严格控制知悉范围,严禁通过互联网、手机、微信、钉钉等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,已通过OA转发)
三、工作重点
1.坚持“第一议题”。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“第一议题”,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和重要文章精神,深化理论武装,推动学思践悟。
2.规范党组织生活。①做好1月份党费收缴工作②重温入党誓词;③诵读党章;④党员过政治生日。
3.开展主题党日活动。1月份开展以“守正创新担使命 聚力奋进开新局”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主席习近平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、深刻领会贺词中体现的国家发展成就、奋斗目标和对党员的殷切期望,结合本单位实际,围绕“十五五”规划或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,组织党员开展研讨,制定工作计划,明确责任分工,研讨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,推动工作开新局。
4.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“党性体检、民主评议”。直属学校各党组织要于3月31日前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“党性体检、民主评议”。具体要求详见《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“党性体检、民主评议”的通知》。
5.做好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、老干部活动。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《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、老干部活动的通知》,基层党组织可在春节前组织支部党员开展春节期间“走基层、送温暖”活动,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、因公牺牲党员的家属等,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,切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不断增强党员荣誉感、归属感、使命感,提升党组织凝聚力、向心力、战斗力。
6.对照《关于开展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等3项检查的通知》,做好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三项检查的准备工作。
7.持续推进“双报到双服务”志愿服务工作。各基层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主动到社区亮明身份、认领服务任务。要求党员同志每年至少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次、累计时长不少于4小时。
中共温州市教育局委员会
2026年1月6日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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